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憲法法庭宣示113年憲判字第9號判決(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條文)

憲法法庭於 2024 年 10 月 25 日宣示 113 年憲判字第 9 號判決,審查 2024 年 6 月 24 日修正公布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。判決摘要載明,部分條文違反權力分立原則而失效1。行政院院長表示將配合判決行使職權2。
起始日
2024-10-25
目前階段
沉寂
結束日
資料不足(尚未收錄結束日)
轄區
中央
分類
立法爭議、程序與治理、法務
最後修改
2026-10-25

行動者

  • 憲法法庭決策者
  • 立法院受影響者
  • 行政院其他
  • 監察院其他
第 1 個時間點,共 2 個:2024-10-25 憲法法庭宣示判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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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10-25決策

憲法法庭表示:憲法法庭宣示判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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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浮現
  2. 擴大
  3. 制度回應
  4. 決策(目前階段)
  5. 執行
  6. 救濟與挑戰
  7. 落幕

官方紀錄

A
憲法法庭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9號判決協同意見書(黃瑞明大法官)引文:本判決對立職法部分條文為合憲限縮解釋;宣告立職法部分條文違憲,自本判決宣示之日起,失其效力
B
司法院(憲法法庭書記廳摘錄)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9號判決摘要引文:其立法均逾越立法院憲法職權範圍,牴觸憲法權力分立原則,均自本判決宣示之日起,失其效力

新聞報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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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決內容

憲法法庭書記廳摘錄的判決摘要載明,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的立法逾越立法院憲法職權範圍,牴觸憲法權力分立原則,自判決宣示之日起失其效力1。

黃瑞明大法官的協同意見書載明,立法委員、行政院、總統及監察院分別就 2024 年 6 月 24 日修正公布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聲請釋憲3。

行政院的回應

行政院院長表示,行政院對判決所宣示捍衛憲政秩序、維繫權力分立、守護民主價值、保障人民權利的意旨表示敬佩及尊重2。

來源3 則,3 家

  1. 司法院(憲法法庭書記廳摘錄)B 級1 則
    1. [1] 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9號判決摘要,2024-10-25,等級 B原始連結快照:資料不足
  2. 行政院B 級1 則
    1. [2] 行政院尊重113年憲判字第9號判決結果 將配合判決內容行使憲法職權,2024-10-25,等級 B原始連結快照:資料不足
  3. 憲法法庭A 級1 則
    1. [3] 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9號判決協同意見書(黃瑞明大法官),2024-10-25,等級 A原始連結快照:資料不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