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市環保局對興達電廠燃煤機組設定停機與減煤條件
- 起始日
- 2019-09-23
- 目前階段
- 沉寂
- 結束日
- 資料不足(尚未收錄結束日)
- 轄區
- 高雄市
- 分類
- 環境與污染、環境、經濟與能源
- 最後修改
- 2026-11-02
行動者
- 高雄市政府決策者
-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受影響者
第 1 個時間點,共 3 個:2019-09-21 來源發布:預定自10月起2部燃煤機組停機半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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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-09-21執行
高雄市政府表示:來源發布:預定自10月起2部燃煤機組停機半年
原紀錄事件日期:2019-10-01(month);本節日期為來源發布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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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救濟與挑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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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來源
C
新聞報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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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2019-09-23來源發布:預定自10月起2部燃煤機組停機半年
- 2019-09-23高雄市政府說明停機與減煤要求
- 2019-09-21來源發布:預定自10月起2部燃煤機組停機半年
待確認的問題
- 興達電廠燃煤機組的操作許可證展延,應附加何種停機與減煤條件?